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饶东云持有公司235.71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2年、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l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饶东云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至20201231日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0113日收到公司董事饶东云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饶东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57,180

0.109%

其他方式取得:2,357,18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饶东云

30,000

0.002%

2015/6/122015/6/12

12.79-12.79

不适用

注:由于公司董事饶东云最近一次减持时间为20156月,当时尚未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饶东云

不超过:589200

不超过:0.02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9200

2020/11/252020/12/31

按市场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

饶东云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饶东云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饶东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14


发布时间: 2020-11-10 0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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