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饶东云持有公司235.71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2年、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l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饶东云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饶东云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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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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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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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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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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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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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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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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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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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取得:2,357,1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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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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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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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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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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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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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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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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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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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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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2~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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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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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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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董事饶东云最近一次减持时间为2015年6月,当时尚未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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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减持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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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减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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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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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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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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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股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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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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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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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89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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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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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9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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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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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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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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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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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饶东云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饶东云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饶东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