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项目招标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FTZB/XS202608-FC02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

(二)技术要求:

(三)招标数量或范围(视情调整):2200吨,具体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6915日(招标方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具体招标时间进行调整)。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910日(招标方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进行调整)。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  2026925

(七)其他:   /    

二、资质要求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 具有固废环保材料(排污许可证或环评批复等),贸易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终端厂家授权的环保资质(授权书等材料)

(三)其他:   /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详细列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证书等一并附上。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8.其他:  /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8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方大特钢销售公司;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  钟福龙 

(四)电话:  18007086852 ;传真:   /  

(五)上级审计监察系统举报电话:1861229111718612291217。举报邮箱:fdjtjb@hexiefangda.com;审监法务部 监 督 电 话 :0791-88392998;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fdtgjb@fangda-specialsteels.com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公告时间:202682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827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贵公司(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     )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2026年827日至2027年1231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务:                 职务:         (不能填法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签署时间:  2026827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承诺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销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六、我司承诺不向贵司人员行贿,如有行贿行为,我司同意贵司不再向我司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议价保证金、合同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治安保证金等)。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6年827

贸易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终端厂家授权书及环保材料,授权书版本如下,仅供参考,可视实际情况调整


授权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我单位         公司的烧结除尘灰合作经销商,其对外采购的烧结除尘灰仅供应给我司,烧结除尘灰为我司的生产原材料,我司具备相关环评资质。

现我司授权             公司在参与贵司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FTZB/XS202608-FC029)的投标及后续业务活动中,使用我单位的环评资质材料。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本公司及投标单位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说明。

        


                                   公司(公章)                 

2026年827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销售合同


供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 

需方:                                    签订时间:          

一、品名、数量、价格

(一)品名: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

(二)数量:每月约300吨,以供方实际过磅为准;

(三)价格:按月度平均银含量划分三档计价,合同执行期间每月结算时对应相关的分档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1.月平均银含量Ag160g:网价占比      

2.月平均银含量80gAg<160g: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3.月平均银含量Ag80g: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二、质量标准:

供方对本合同项下外销的产品质量不负任何责任,产品交付后所产生质量异议及一切后果均由需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炼铁厂2号电场烧结除尘灰放灰点,需方自提。

四、交货时间和数量: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提货,数量约 300 /月,需方在供方指定的地中衡过磅计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五、结算方式:

(一)现款方式结算

全现款支付,需方必须每月18日前(含18日,以供方到账时间为准)按合同量的预定量、    /吨的预付款单价,预付次月全部货款,付款日若逢节假日则提前支付,在接到供方超预定量提货通知后,需方必须提前补缴相应货款并及时安排提货,当月结余的预付货款转入下月使用。未按预付款进度要求支付货款的,则供方有权按货款未及时支付部分折算吨位数量乘以  /吨追究需方责任,在次月结算中体现。

(二)需方在运作中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收集、装车、清扫、运输等各类费用全部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重量不扣除水份。

(四)结算银含量以供方检测结果为准,金含量以供方外委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准(结算时金、银含量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外委第三方检测费用需方承担。外委第三方检测报告必须盖有CMA印章或CNAS印章,具备法律效力,外委第三方检测报告由供方对接,金、银含量检测数据取值周期:2月至11月为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1月为上年1219日至当年118日,12月为1119日至1218日。

(五)结算金、银价格以百川盈孚网站上海贵金属现货价格中金99.99%1#银公布的当月网价算术平均值为准(结算时金、银价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数字)。金银网价取值周期:2月至11月为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1月为上年1219日至当年118日,12月为1119日至1218日。

(六)结算价格:按月度平均银含量划分三档计价,合同执行期间每月结算时对应相关的分档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分档具体如下:

月平均银含量Ag160g:网价占比  

月平均银含量80gAg<160g: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月平均银含量Ag80g: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1.若月平均银含量Ag160g,则结算价格采取网价占比计价模式:网价基准值=金价*金含量+银价*银含量,网价基准值向上取整(直接剔除小数后,个位数值向上升1)。结算单价(含税)=网价基准值*网价占比(结算单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

2.若月平均银含量80gAg<160g,则结算价格采取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3.若月平均银含量Ag80g,则结算价格采取基价模式,保留调价机制。

4.基价模式调价机制为按开标前一日百川盈孚网站1#银公布的网价    /g作为基准值,1#银的结算月算术平均价格与招标前一日日1#银的价格对比单独确定涨跌幅当结算月银平均1#银网价较基准值涨跌幅度超出5%,涨跌幅在5%(含)以内不作调整,涨跌幅超过5%的部分同幅度调整。如1#银结算月算术平均价格较招标前一日1#银价格对比涨幅为10%时,则基价按照区间段价格上调5%进行加价,如价格下跌则同理下调。

(七)结算周期:2月至11月为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1月为上年1219日至当年118日;12月为1119日至1218日,供方根据需方每月实际销售量结算,向需方一次性开具当月销售增值税(税率13%)专用发票(若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含税价格相应调整)。

六、安全责任

需方进入供方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得私自动用、操作供方生产单位设备。在提货作业、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供方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操作、交通法规、环境卫生管理等规定,如有违反,需方同意接受供方的相关的考核及处罚。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作业,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等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需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供方交纳  元(现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异议后返还(不计息)。对因市场价格、产量变化导致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匹配的情况,供方有权利对保证金金额进行调整。

如需方违约、被考核或造成供方损失的,供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需方索赔。如从履约保证金扣除,需方须在供方通知后 日内补足。每逾期1日,应向供方支付未补足部分履约保证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且供方有权用需方货款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及违约金进行补足,由此产生的需方货款不足的考核,由需方承担。

如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遗失的,需方同意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扣除500/份。

(二)提货时,需方必须按供方物资外销管理程序,办好物资出厂申报表审批,如需方未在供方相关部门监督下装货、发货,需方必须将车上货物卸下车后,重新装车。

(三)需方在提货作业、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供方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厂规厂纪,不允许出现纠纷闹事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反,供方有权扣除需方履约保证金   /次,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合同项下需方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债权时,必须征得供方书面同意,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债权;需方未经供方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债权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债权转让金额30%的违约金。 

(五)因需方违规违法或其他方面原因给供方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需方违反质里安全、环保、税务等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造成的税款、滞纳金、行政处罚、声誉损失及经济损失等),需方全额赔偿,供方有权从需方的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需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廉洁协议书》《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协议》规定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照本合同执行,本合同未约定的,需方同意按上述附件执行。本合同条款之间或本合同条款与上述附件约定不一致的,违约考核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因此造成的供方损失由需方承担,同时供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合同履行期间,供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对本合同价格进行调整,需方如拒绝价格调整,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供方产品需回收自用时,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待可销售时,供方有权组织重新招标销售。

(九)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需方人员工伤、工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需方原因造成供方、供方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同时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元。上述赔偿及违约金,供方有权从应支付需方的工程款、检修费、劳务费、运输费、货款以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供方有权向需方追偿。

(十)需方运输、储存、生产本合同副产品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等要求,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本合同副产品。需方将合同物资运出厂后,产生的一切环保风险均由需方全部承担,供方不承担任何安全环保责任。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遭受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的,由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需方违约,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日,以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基础,按照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需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方实际损失时,需方应赔偿供方所有实际损失。

(十四)本合同生效之后,如果需方违约,需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外,应当承担供方主张权益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诉讼财产责任保险费等。

(十五)其他:

1.需方必须每天按时将现场的产品运走,并将作业区域打扫干净,确保设备正常放灰,若违反需方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次。连续出现三天或合同履行期内累计  天未清理干净产品现场,则视为需方拒绝履行合同,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需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剩余货物由供方另行处理。

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方设备停产,将暂时停止合同履行,待恢复生产后继续履行合同。

3.新余钢铁目前把烧结除尘灰列入含铅废物进行危险废物管理,代码是900-000-31,但江西省环保省厅尚未正式下文通知,供方暂将烧结除尘灰列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置,如若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政策发生变化,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供方有权扣除需方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4.需方提货后不能掺杂到原料产品中返回到供方,一经发现后,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需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5.需方应根据当月结算量于次月 10 日之前向供方出具加盖需方公章或授权章印的《收货确认函》(《收货确认函》版本由供方设定)。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应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执份,需方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间,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供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等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6       日至      日止。

需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及供方相关管理制度已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对相应内容已向供方做了充分咨询了解,在签订本合同时对合同内容已无任何疑义。如双方发生争执,需方不得以不清楚本合同所涉管理制度为由抗辩。

(以下无正文)

     

     

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

地址:

法定代表人:梁建国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007086852

电话:

开户银行:工行南钢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502209109022108828

账号:

税号:913600007055142716

税号:                             

邮政编码:330012

邮政编码:


发布时间: 2026-08-27 17: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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