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碳化钨粉末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废旧碳化钨粉末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TZB/XS202411-FJ03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内容、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废旧碳化钨粉末。

(二)招标数量:约3.6吨,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三)计划招标时间:拟定于20241129日,招标方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具体招标时间进行调整。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61700止。

二、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其它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保证金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开户许可证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4.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方式:报名时提交。

(二)招标保证金:我司收取招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未中标单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三)招标费:我司收取招标费叁佰元整,一次性收取不予退回。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注: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保证金及招标费提交经招标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形式为邮箱报价,投标方需按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报价,一般不少于二轮邮箱报价,报价单位的后一轮报价不低于自己的前一轮报价,报价视同为对标的物看货确认。

报价单另附,报价单需填写价格(含税),在相对应处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报价单。

本次招标设有保留价,最高报价且超过保留价即为中标,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即待定。

标的物均设有指定存放区域,报名前可预约现场看货,现场看货后,根据标的物品质理性竞价。中标方在装标的物时不得挑拣,须全部清理装运,否则视为违约。

宣标后,中标方按不少于预中标金额的10%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补齐,待合同执行完毕,供需双方无异议后退回(不计息)。若中标方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履约合同的,则招标方有权扣除该中标方全部招标保证金,并有权对该标的物另行处置。

报名参加招标即代表已经接受并认同以上条款。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511号;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罗笑林 18007089384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0791-8839299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18
















承 诺 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  废旧碳化钨粉末  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或承诺人(公章或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前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 废旧碳化钨粉末 项目招标比价,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招议标比价会议,招议标比价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回等事项。

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附件等;负责签署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收发双方业务往来间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处理有关检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异议处理等事务;办理货款结算、领取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本人,与我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本人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日至          日。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人签名:                                               


   

发布时间: 2024-11-18 1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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