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五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郭相岑、王浚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毛英莉、王怀世、魏颜、侍乐媛、李晓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戴新民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戴新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郭相岑、王浚丞,独立董事候选人毛英莉、王怀世、魏颜、侍乐媛、李晓慧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郭相岑、王浚丞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毛英莉、王怀世、魏颜、侍乐媛、李晓慧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429


发布时间: 2022-06-01 17: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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