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废旧物资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ZH202106-FJ001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红岩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废旧物资销售。

(二)招标单位地址:重庆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金果大道308号。

(三)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30日上午10点00分,重庆红岩一楼会议室。

(四)招标物资(参考)数量:废钢1400吨、铁屑50吨、废铁丝12吨、氧化铁皮300吨。

(五)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质满一年以上、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

二、投标单位必带的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

    (一)投标书一份。

(二)投标书内容包括: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参加投标人员(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4.第一次报价原件。

5.承诺书。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招标缴费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招标费500元,其中招标费不退。

交纳方式:请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17点00分之前将上述款项转至招标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招标单位公司账号),同时投标单位将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和投标单位的开票信息通过邮件、QQ等方式发送到招标单位(开票信息字体为18号字以上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意向投标单位在2021年6月28日下午17点00分之前将纸质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递交重庆红岩综合管理部高晓宇处。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文件审查后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招标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招标费不退(招标费只开收据)。

五、报价原则

本次招投标采取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现场公开各类废旧物资最高价,第二次不公开。投标人第二次报价必须比自己第一次报价高(否则计为废标)。

六、交、发货及其他事项

(一)交货地点:甲方厂区,必须在在甲方厂区内计量重量(或甲方指定的计量点)。

(二)货物的装车、运输、卸车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的货车不能超过甲方磅秤的长度和重量50吨。

(四)乙方货车装货前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如货箱里是否有物品、货车水箱是否装满水或放空等情况。

(五)因国家政策变更或招标方上级单位特殊要求的因素影响,招标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七、违约责任

违反以下条款的,甲方将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元(拾万元整)并解除合同。

(一)中标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量进行提货,发生一次提货不足或未按时提货,视为违约。

(二)中标方必须在甲方通知提货后48小时内提货。

(三)中标方所支付预付款必须是现款,不允许使用承兑汇票。

(四)中标方须在提货前将货款预付到甲方公司帐上,若在提货过程中,货物价值超过预付款时,中标方必须追加预付款,否则不得提货。

(五)当月提货完成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六)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作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事情。

八、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重庆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金果大道308号;邮编:401122。

(三)联系人:高晓宇18996398190。

(四)电话:023-67468821   传真:023-67468818。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023-67468800。

未尽事宜合同中详细注明,解释权属招标单位招标领导小组。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往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处理以下事项,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招议标会议,招议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回等事项。

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附件等;负责签署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收发双方业务往来间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处理有关检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异议处理等事务;办理货款结算、领取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日至        日。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人签名: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废旧物资销售招(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招标过程中我司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贵司有权没收我司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贵司不再合作单位,如已与贵司有合作项目的,贵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一)我司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的;

(二)我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的;

(三)我司在开标过程中放弃投标的;

(四)我司无理取闹、滋生事端的;

(五)我司拖延或拒绝签署合同的;

(六)我司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发布时间: 2021-06-22 0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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