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双金属招标公告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招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QLZB/CG202004-FJ003

投标单位:

贵公司书面资质已通过我公司初步审查,现特邀贵司参加本公司招标活动,请贵公司根据下列要求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时间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等,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称: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1544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双金属。

    四、开标地点、时间等:2020年6月23日上午10时方大长力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物资(参考)数量:全年预计使用403336个。

六、技术要求:按图纸要求。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八、投标单位必带的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

    (一)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纸质报价不含其中,清单较多的附Excel电子版报价,不要调整报价清单顺序或删减)。

(二)投标书内容包括: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参标人(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5.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

    6.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7.招标承诺书原件。

    九、招标交费:

    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招标资料费500元,其中招标资料费不退。

   交纳方式:请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上述款项转至招标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招标单位公司账号),同时投标单位将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和投标单位的开票信息传真到招标单位(开票信息字体为18号字以上并加盖公章)。

    十、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一)交货方式:供方自选运输方式,铁运送至需方铁路专用线 、汽运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运杂费供方承担,需方负责卸货并承担二次转运费。

    (二)验收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向需方提交产品质量证明及发货清单,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外观等进行验收,但此验收不视为需方对质量的认可。

(三)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或违反双方所签订的《廉政协议书》的,招标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投标单位同意按《廉政协议书》承担赔偿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料编织袋包装。要求标识清楚“品名、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包装物不回收。

(五)供应商供货周期要求:按需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送货,如需过磅计重的,以需方实际过磅数为准。 

(六)新单位中标必须试用,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试用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试用单位承担。

    (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上线使用后,供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调整),需方收到发票入财务账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滚动支付货款,支付低于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时,按合同约定收取其他服务费。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支付(不计息)。 (如有特殊付款,可在报价单中注明)。其他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如现款支付的,按需方财务管理部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收取六个月其他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其他服务费=付款金额×年贴现率/2。

    2.如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按需方会计记账日距票面到期日不足175天的,按天数收取其他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其它服务费=付款金额×年贴现率×〔180天-(票据到期日期-需方会计记账日期)〕/360。

    (五)质保期 12个月。

    十一、其它:

    (一)报价时应一并提供相关物资执行质量标准即国家标准号、行业标准号或企业标准号。

    (二)对招标工作内容提出的相关疑问反馈必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等。

(三)投标报价分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低于第一轮报价,价格为13%增值税包到价,否则无效。若本次参加投标单位数量超过7家(含7家),视情况增加入围报价,报价排名前6家单位入围参加正式商务投标报价,商务报价中第一次报价应不高于入围报价。

(四)在招标过程中若证据表明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本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招标单位不再合作供应商:

    1.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的。

    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的。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的。

    4.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供货的。

    5.投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投标保证金需以现金支付,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待合同履行完确认无异议后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未中标单位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如中标单位将保证金收据原件遗失的,中标单位出具申请退还保证金的报告,并且招标单位有权按下列比例收取手续费:

1.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按保证金金额2%收取手续费,且不低于500元。

2.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按保证金金额1%收取手续费。该手续费在退还保证金时给予扣除。

    十二、联系方式:

    (一)具体开票、交费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税号:91360106685982720D。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南昌佳海产业园191-11#101室第2层 。

电话:0791-883922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南钢支行。

账号:1502209109022111870。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1544号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供应部。

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方国洪。

(四)联系电话:18007084021。

(五)综合管理部监督电话:0791-88392702。

未尽事宜合同中详细注明,解释权属招标单位招标领导小组。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

2020年6月17日

发布时间: 2020-06-22 11: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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