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5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的相关规范要求,同意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修改相关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事项,即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修改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4年3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9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